中國的銀行業第II部分
協議和改革在加入WTO以後
當中國會加入WTO,組織在國家要求中國遵照特別義務關於銀行事務。 中國在五年之內必須同意對外國銀行完全地打開他們的銀行區段在會加入WTO以後從2001年- 2006年。 中國具體地同意,那它將允許外國銀行完成外幣事務,不用任何市場通入或全國治療局限和做外幣生意與外國被投資的公司和外國個體,以某些地理制約依據。 二年在加入WTO以後,外國銀行應該能做本國貨幣生意與中國公司受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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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和改革在加入WTO以後
當中國會加入WTO,組織在國家要求中國遵照特別義務關於銀行事務。 中國在五年之內必須同意對外國銀行完全地打開他們的銀行區段在會加入WTO以後從2001年- 2006年。 中國具體地同意,那它將允許外國銀行完成外幣事務,不用任何市場通入或全國治療局限和做外幣生意與外國被投資的公司和外國個體,以某些地理制約依據。 二年在加入WTO以後,外國銀行應該能做本國貨幣生意與中國公司受支配…